辽宁科技学院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23)

辽宁科技学院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快速有效救援,减少损失,确保档案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包括校综合档案馆和各教学单位档案分室应急处置其辖内突发事件。

一、预案启动条件

(一)因人为、自然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档案严重损坏或丢失的。

(二)因人为、自然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档案库房建筑损坏,危及档案安全的。

(三)学校档案工作秩序受到冲击,危及档案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当灾害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要首先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在灾害处置过程中,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二)档案优先的原则

档案是不可再生资源,当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档案安全的影响。

(三)预防为主的原则

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提高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保密的原则

在档案工作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从抢救、包封、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确保档案安全,对涉密档案资料要绝对保密。

(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建立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时反应,果断决策,合作互助。

三、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学校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和救灾行动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档案救灾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构成:

总指挥: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

副总指挥:党政办公室主任、档案馆负责人

成员:安全保卫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及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

2.综合协调小组组织构成:

组长:档案馆负责人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

组员:校办指定的2名工作人员、档案馆指定的1名专职档案员、各教学单位分别指定的1名档案管理人员

3.救灾行动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档案馆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

组员:安全保卫处指定的5名工作人员、档案馆指定的2名专职档案员、各教学单位分别指定的1名档案管理人员

(二)职责任务

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任务。档案库房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具体负责组织事故处理、救灾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统计受灾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向校党委和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2.综合协调小组职责任务。发生灾情时,负责传达领导小组指令,调度、协调各小组工作,及灾情抢救期间各方面通讯联络工作,同时负责起草灾情汇报及损失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3.救灾行动小组职责任务。

1)灾情发生时,在专业救灾部门未到达前组织人员进行救灾,负责档案资料和人员疏散的指挥,必要时参加救灾工作。

2)灾情发生时,迅速引导外来查档人员、参观人员以及其他无关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参与档案资料的抢救疏散工作。

3)灾情发生时,维护灾情现场秩序,做好已疏散和抢救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灾情中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四、应急保障及准备

(一)资金保障

财务处负责按相关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负责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

资产管理处负责各档案库房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灭火、去湿、消毒、除虫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耗材。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和应急物资,协调安排充足的应急场地,落实安全、治安、卫生管理等项措施。

(三)人力保障

安全保卫处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建立健全与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专业救灾人员,培养和训练自救队伍,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当事故或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防灾减灾准备

安全保卫处负责定期组织全体档案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工作人员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接到灾情预警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做出响应,启动预案,下达指令给相关工作小组,采取措施,做好灾害预防。

2.接到灾情报警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下设各工作小组按责任分工做出如下响应:

1)迅速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做好接应公安消防车辆进入灾情现场等准备工作,通知无关人员尽快撤离现场。

2)保护突发事件现场,维护现场周围的秩序和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提高警惕,防止有人趁机搞破坏活动。

3)与专业人员配合组织救援遇险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4)当突发事件情况严重需转移档案时,应尽量按照重要程度的顺序依次组织抢运工作。抢运出的档案资料集中到安全地带后派2名以上专人负责看守,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5)对灾害事故造成的受损档案,特别是对受水淹档案,要及时采取冷冻或干燥的办法稳定档案的状态,避免灾情进一步恶化。

(二)灾情核定和报送

档案馆负责人负责本校档案工作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在2小时内向校党委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档案损失情况,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初步估计,救灾工作情况以及抢救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在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灾情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与校党委、上级主管部门及救灾机构保持不间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报告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三)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档案部门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档案馆负责解释。

 

版权所有:辽宁科技学院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