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级档案保管部门(校档案馆及各档案分室)每年应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综合统计,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掌握馆藏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学校档案各项工作及基础建设情况的数据,并按省、市档案部门和高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具体要求:
一、对档案的保管,每年应按档案大类和保管期限进行一次详细统计并分别汇总造册。
二、对档案的利用情况(人次和卷次),年末进行一次统计汇总。
三、严格档案的移交手续,对每年收进的档案分别进行登记并累计统计数字。
四、每年统计一次档案鉴定销毁情况。
五、每年按规定填写档案统计报表,向上级有关档案部门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