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存最早的纸质档案——吐鲁番文书

   吐鲁番地区历史悠久,古称高昌。公元前1世纪,西汉中央政权即在此设置戊己校尉,驻守吏卒,实施屯戍。东晋时期,中国北方分裂为16个割据政权,吐鲁番地区先后被前凉、后凉、北凉、西凉等汉族地方割据政权统治,设有高昌郡和高昌国。公元640年,唐太宗灭高昌国,于此设置西州都督府。

   吐鲁番古代居民习惯将废弃的公私文书裁剪成死者穿戴的鞋靴﹑冠帽、腰带和枕褥的形状,作为陪葬品,放置于地下房屋式墓冢内。由于当地气候极其干燥,埋藏于地下的纸质文书历时千年而不腐烂。正是这种独特的墓葬习俗和特殊的气候条件,为吐鲁番地区留下了相对延续的古代档案。


   19世纪末,西方探险家对吐鲁番古墓葬群进行了掠夺性的发掘,盗走了数万件古代文书,吐鲁番文书从此为世人所知。1959至1975年,新疆考古工作者在吐鲁番高昌古城北郊的阿斯塔那、哈拉和卓两地进行了13次抢救性发掘,清理了400多座晋代至唐代的墓葬,出土了2700多件汉文文书。其中东晋十六国时期文书100多件,高昌王朝时期文书700余件,唐朝西州都督府时期文书1700多件。从文书上残存的纪年来看,最早的1件为公元273年(西晋泰始九年),最晚的1件为公元778年(唐大历十三年),前后历时500年。

   吐鲁番文书的种类和形式极其丰富。包括各级政权处理日常公务所形成的符、帖、牒、状等官府文书,审理案件的对案辩辞,授勋封官的告身,行旅往来的过所和公验,反映民间租佃、买卖、雇佣、借贷活动的各种契约,记载百姓自报户内人口﹑田亩及赋役承担情况的手实等。此外,还有中原地区流传过来的《尚书》《论语》《孝经》《千字文》等古籍抄本。

   由于留存方式的独特性,吐鲁番文书大多呈残片状态。文物专家经过细致的拼接整理,从这些“文明的碎片”中释读出西域中古时期的历史信息。

从东晋十六国时期的文书中可以看出,当时的高昌郡设有太守。高昌郡下辖田地县、高昌县、横截县、高宁县。县下设有乡、里。每乡设有啬夫,以管理诉讼和赋役。文书上清晰可辨的职官有长史、司马、参军、主簿、典军、录事等名目。官府机构与职官全部承袭中原地区汉晋以来的制度。

   唐朝西州都督府时期形成的文书,不少都盖有官府印信,有安西都护府、西州都督府府印,高昌、交河、天山、蒲昌、柳中等县的县印。其中有1件唐朝重要法典《唐律疏仪》的抄本,上盖“西州都督府之印”,这是唐朝中央政府政令在西域地区有效推行的实证。文书中有关官制、户口、籍账、赋役、均田、司法、府兵、义仓等制度,均与唐朝律令典章相符。有多件形成于公元689年(唐载初元年)高昌县手实册较为完整,上面逐户登记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年龄以及资产土地、居住园宅数量、位置等。手实既是户籍管理的根据,也是施行均田制的根据,这与当时内地推行的“手实法”是完全一致的。

   吐鲁番阿斯塔那506号墓出土的1件用废弃文书裱糊的“纸棺”,是出土文书中最大的1件。经过文物专家拆揭、整理,发现大多是公元754-755年(唐天宝十三年至十四年)西州和庭州一些驿馆上报的马料收支账,长达180页,分为22件,文物专家将其拟名为《唐天宝十三至十四年载交河郡长行坊支贮马料文卷》。吐鲁番地处西域交通要冲,自唐贞观以来,就设置有许多驿馆和长行坊。西州长行坊是西州都督府为便于官员往来、公文传递而设立的马坊机构。从文书上可以看出,公元754年(唐天宝十三年),西州长行坊共有马匹226匹,可谓盛极一时,也从侧面反映出西域边陲与内地往来之密切。令文物专家惊奇的是,这卷文卷上还记录了“封大夫”和“岑判官”由中原往来西域的行踪。“封大夫”即封常清,曾任安西节度使,为唐代杰出边将,战功赫赫。岑参是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在唐天宝和至德年间曾两次出塞,先后在安西、北庭都护府任判官,掌理文书事务,在西域生活了将近5年,留下了“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等一大批脍炙人口的诗句。

   吐鲁番文书是当时政治、军事、经济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记录,其价值是其他文献所无法替代的。无论是从主题内容、形成年代、形成地区,还是从稀有性等档案价值要素来看,吐鲁番文书都是当之无愧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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