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金书铁券”

   金书铁券是古代中国特有的免死证书。金书铁券的前身是丹书铁券。“丹书铁券盟山河,赫赫勋名照今古”。在汉代,丹书铁券,也称丹书铁契、誓书铁券,是皇帝给功臣封王、封侯时立下的永远不夺其封国的契约,因而在坚久的铁铸券书上用丹砂写下这样的誓词:“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不过,汉代的丹书铁券上并无免罪更无免死的承诺,获赐铁券的功臣及其子孙常因细故获罪,直至被处死。后来,铁券与功臣封爵仍有一些联系,但已演变为颁发给功臣、重臣等人免死的护身符。铁券上的券文不再用丹砂书写,而是用黄金或白银来填嵌钦券上所刻之字。铁券遂被称作金书铁券或银书铁券。

   铁券的式样也定型为覆瓦之状。明朝创建后的洪武二年(1369年),明太祖朱元璋决定依照前朝故事,给开国功臣颁发免死铁券。明代金书铁券分为七等,其中公爵分为二等,侯爵分为三等,伯爵分为二等。各等铁券大小不一,最大的公爵一等铁券高一尺,宽一尺六寸五分。其他各等铁券大体是每等在高和宽两方面都递减五分。最小的伯爵二等铁券高七寸,宽一尺二寸五分。所有的铁券都是一式两件,一件授予获赐者,另一件藏于内府。在需要查验时,只要将它们放在一起,便可真伪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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