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科技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我校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和2018年组织机构的调整,部分职能单位和部门的业务范围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27号),更好地指导、规范各部门、各单位的归档工作,本着应归尽归、齐全完整的原则,档案馆近期重新修订了《辽宁科技学院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现就《办法》中的《学校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征求意见稿)》(附件1)面向全校进行意见征询。请各部门、各单位兼职档案干部协助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对新修订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提出修改意见。几点说明:

1.请在《XX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中以红色字迹进行修改,无修改意见的,请在文件的首页首行用红色文字注明“无修改意见”。

2. 附件1中未提到的部门(13个教学单位),意见征询统一针对《-教学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给出修改意见后,请将电子文件名改为《XX院(系)-教学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3.请将修改后的《XX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电子版,于本周三(2019.4.24)下班前发到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档案馆张建华邮箱。

4.如有疑问,请随时在辽科院档案工作QQ群中咨询。

感谢各部门的配合!


辽宁科技学院档案馆

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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